昨天,王老師和學校的院長發(fā)生了激烈的爭執(zhí)。事情是這樣的:
上個月請假陪病狗被扣薪,王先生得了膽囊炎,疼痛難忍,活了三天。天庭。期間,他向領導請假,并請同事代課。王老師是班主任。她在醫(yī)院里,她的心在課堂上。等她的情況稍微穩(wěn)定了一些,她就匆匆離開了醫(yī)院。
月底發(fā)工資的時候,王先生發(fā)現(xiàn)這個月的績效工資都被扣掉了。
先生。王問院長問原因。院長說:學校有規(guī)定,只要這個月請假,就不能享受績效獎。
先生。王先生很生氣:績效工資是我自己的錢,怎么能說是學校的獎勵?老師不是鐵體,誰不會生?。繉W校這樣做是不是太不人道了?
但是王老師只是一個普通的老師,他很安靜。雖然問了校長一些道理,但還是沒有得到回音,只能忍氣吞聲,接受結果。
圖文與文字無關
那么,績效工資是老師自己的錢嗎?這個問題一直是爭論的焦點。
從2009年開始,國家在義務教育階段對學校實行績效工資制度??冃ЧべY的70%與基本工資一起發(fā)放給個別教師,其余30%作為浮動工資用于考核教師的工作績效。
學校認為,30%的績效工資稱為績效獎勵,控制權在學校,不屬于教師個人。學校將這筆錢用于管理教師的教學和考勤是合理的。
老師們認為,既然這筆錢叫做績效工資請假陪病狗被扣薪,那顯然是工資的一部分,應該屬于教師個人。它只能用于平衡工作量和評估教學績效,不能用于其他目的。而且,財政部門在為教師代扣五險一金時,是以工資總額為計算基礎,進一步證明績效工資是教師個人工資的一部分。
事實上,績效工資從一開始就存在爭議。老師們普遍認為這是“自食其果”,學生又不是工業(yè)品,教學效果如何準確量化?
在實踐中,很多學校放棄了原有的制度設計,將30%的績效工資返還給教師自己,并分別設置出勤獎、質量獎、超額工作量獎來激勵教師。這種方式是最流行的,但是因為政策的原因,有觸碰邊緣的嫌疑。
先生。王說,不僅沒收老師30%的績效工資,而且學校還有很多其他規(guī)定,也很不合理。
例如:
參加國家培訓的老師,如果時間緊迫,必須自己負責調課;教學辦公室不在乎。
老師請假扣工資,但老師早、中、晚加班自習,但加班費不按勞動法支付,而是按10元計算每個班級。
教師會議和家長會在晚上休息時間舉行,大型活動也在周末舉行,但教師從未獲得補貼。
…
這一切都無以言表,只有一聲嘆息。
你們學校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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